('忻来。
靠近时,才能看到,来人身形窄小,手持一盏狱卒常用的防风烛台,身披兜帽。
兜帽完全盖住了来人的面颊,沈适忻盯着,眯了眯眼。
“主子。”
女人静了静,摘下兜帽,低下头代替行礼。
沈适忻的表情没什么变化。
“阕梅,他收下了。”
“是,主子,”阕梅隔着栏杆,很小声地快速道,“谈公子身边没有什么姿态过分亲密的人,来往密切的只有两人,或许只是同僚与手下,主子不必过于在意。”
“谈大人接了圣旨,即日远调淮南,车马昨日便已启程,此行仓促,看来另有隐情。”
一口气禀报完收获,阕梅又很微妙地压低了一点声音,说不出是心虚还是迟疑。
“至于痕迹……属下并未在谈大人手指上瞧见任何痕迹。”
沈适忻抓紧栏杆,猛然道:“没有?你可看仔细了?”
阕梅没有为气势折腰,诚实而谨慎地摇了摇头,发丝跟着轻晃,“千真万确,属下看过多次,若如您所说,有一道边缘明显的白痕,那应当很好分辨的。”
沈适忻抓在栏杆上的手一点点失去力气,最后彻底松开,骤然脱力砸在稻草堆上,发出“啪”一声脆响。
阕梅低着头,“主子,这是很正常的,您亦是习武之人,应该晓得。”
“若是长久不练剑,恐怕下次再想活动,连如何握剑都会忘记,又何况是硌出来的痕迹。只消三四年,就会不复存在了。”
她这话无疑是在沈适忻心口上割出一道新伤。
他看着套在手指上的银色,眉眼间的哀伤和温柔几乎满溢。
在狱中几日,他连手指都消瘦不少,本就松松套在指头上的戒指,现在更不合适,几乎只是提起手腕,戒指就能从第二处骨节上直接滑落。
他最后一次见到谢璇衣戴那枚戒指,是六年前。
那时候,他第一次对谢璇衣说出最恶毒的咒骂,讽刺他卑贱,之后便像是江河水开了闸,源源不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