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他们无声地以眼神在过招,沈念赢了。
她回房间换了件雾霾蓝的吊带裙,外面披上月牙白的小外套,脚蹬同色系骑士小短靴,今晚主打甜辣风。
妆容自然不能随意。她把头发扎了个蓬松的高马尾,发尾微卷,又减龄又妩媚。
口红涂的是豆沙色和铁锈红的叠加,女人嘛,谁不想自己独特一点,有条件的话肯定不想跟别人一样。
再喷上一点后调很足很勾人的香水,沈念突然有种坏坏的念头,她都不想去跟何之恒吃饭了。
她想直接出去玩儿。
偶尔也想叛逆一下下。虽然他们都很帅,但是就跟女人的衣柜永远缺一件一样,帅哥还是多多益善。
不过都答应了何之恒,她自然要做到。不然何之晴也不放过她。
真是甜蜜的负担。
沈念出门时,季凌刚洗完澡出来,本来以为自己都够那啥了,一对比沈念,他又骂了句卧槽。
这骚得不明显,但哪哪儿都是,这暗戳戳的骚最高级有没有?
特么,个富婆今晚要钓四大洋呢吧?整这样,别的母的还用活吗?
上天还有没有一点公平可言了?有些人她有皮囊就算了,为什么还要安排她这么有米?
不说其他母的没有活路,连公的也都要被她屠尽好吗?
乍看之下,沈念没有一处跟金钱挂钩,但几乎每个细节都是金钱的堆砌。
扎马尾的碎钻头绳,像九块九包邮的,但其实是某高奢的还没发布的新品;狗皮绳一样的脖子链,是一个小众设计师品牌的限量版。
她身上那条平平无奇的裙子,逼近十个w,脚上那双骑士靴,意大利大师纯手工作品,半年至八个月工时,没有两百也有三百多道工序。
他仇富了。极度仇富。
季凌看得眼睛都红了。他自己就是设计师,基本上看一眼就能看出门道,可他一次都没能挑出沈念的毛病来。
从他认识沈念以来,一次都没有。
人家还不用专门的造型师,全靠她自己高兴,爱怎么弄就怎么弄,可是就是好看。
季凌深吸口气,“穿这么贵,也不怕出去被打劫。”
沈念无语地看着他,好一会儿才说:“你没看我的包吧。”
季凌往沙发看去,一只银色的链条包,很精致,不过就是左看右看,都看不出它的名堂。
居然还能有他不认识的包包,好得很。
沈念得意地说:“我在某书上定制的,是个刚毕业的小女生自己做的。好看吧。”
季凌:“……要一万吗?”
沈念翻白眼,“想什么呢,一万,你钱真多。一千九百九,人家可高兴了,让我自己选料,还提供了三款设计。”
季凌差点吐血。富婆的确投资有道。
沈念可鄙视他了,“你这种冤大头真好骗。难怪是榜一大哥。” ', '')('季凌:“……”
第106章 这只帅帅的猪是我的了
沈念真的要走了,季凌是又不甘心又不想出门,纠结得很。
他有些坏心地说:“你家大明星都不管你?”
男人最了解男人。
要是双方都是玩玩的也就算了,但凡有些在意的,都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这么张扬地出去撩狗。
这不是在戳自己肺管子嘛?
何之恒应该不会这么大方?
沈念扬起明艳的笑,“我和他之间,用不上管这个字。”
还真得意。季凌还能说什么。这都什么人,一个比一个狠。
不过话说回来,不狠的话能当富婆背后的男人?
都说成功的男人背后,有一个女人。
成功的女人背后,却不止一个男人。
麻了。绝对是真理。
沈念到何之恒家还不到七点,天色还没暗下来。
何之恒应该是刚洗完澡,身上的沐浴露香气清新得很。
他身上穿一件潮牌t恤配束脚运动裤,很休闲时尚,但得益于他这张脸和完美的身材,随随便便都能拍出杂志封面的程度。
沈念笑得眉眼弯弯,“今天这么帅啊,很久没见你穿过潮牌t恤了。”
何之恒自她走进家门,眼睛就没离开过她。
她今天很不一样。
高马尾,吊带裙和小短靴,某b家最冲的那款香水,搭配在一起,她全身都散发出惹人的气息。
很难让人忽略,就像块强力磁铁,把人的目光牢牢吸住,再也收不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