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夏用食指戳了戳站在自己的房间里、翻着自己的衣柜的林清隅,“干嘛不回你的房间里去?”
他的心脏紧张地怦怦跳,刚才林清隅开门关门的动作太丝滑,他都不确定约翰走远了没有。
林清隅从衣柜里拿出两件羽绒服,举到孟夏的身前比了比:“你喜欢哪一件?”
两件羽绒服都是短款的,不同的是一件是鹅黄色的,一件是天蓝的,颜色浅嫩而明亮,不用穿上身,就已经将孟夏白里透红的脸蛋衬托得加倍俊秀。
虽然林清隅接受不了这些颜色出现在自己的身上,但换到孟夏的身上就是另一码事了。
——他不得不承认,约翰说过的话确实非常有道理。
这么美好的孟夏,的确不应该总是裹在黑白灰的衣服里。珍珠就应该盛放在各种靓丽华美的绸缎之上。
好在,自己现在已经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,可以来给闪闪发光的珍珠小猫打造宝匣了。
没有镜子,孟夏也看不出来这两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效果。
不明白林清隅有什么好比划的,他只好低头看了看颜色,勉为其难道:“还是这件蓝色的吧。”
孟夏很少穿这么显眼的颜色。
无论是小黑猫本体还是人类形态,他都喜欢安安静静地将自己藏匿在角落里或者人群中。
小黑猫通体纯黑的毛发让他可以轻松做到这一点,习惯了隐身的好处之后,他在人类形态的时候,也格外热衷于给自己买黑白灰的衣服,无论男女老少,这都是最随大流的三色原皮。
但林清隅没有给孟夏第三个选择。
他只好微微皱巴着脸蛋选了相比之下更能接受的天蓝色。 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