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的没有,”沈西辞语气骄傲,“不过,我会用分离钳和抓钳表演剥葡萄皮不伤果肉和缝生鸡蛋内膜。”
温雅歌被他逗笑,眼风一睇:“滚滚滚,谁想看剥葡萄缝鸡蛋?”
聊着天,沈西辞心里浮起一种久违的熟悉感。
上一世,温雅歌被定为电影《偷天》的女一号后,毫无顾忌地力荐沈西辞出演《偷天》男二的角色。
当时,因为许家的原因,沈西辞能选的剧本非常少,好角色更少。最后,他抓住了这个机会,凭借男二的角色,拿到了那一年的金叶奖最佳男配角。
跟温雅歌一起吃饭时,沈西辞问过,为什么会推荐他。
那时,温雅歌夹着一支女士薄荷烟,掌根撑着蓬松的长卷发,懒散地回答:“惺惺相惜不行啊?我帮你也不为什么,只是单纯不想你被这破烂事儿埋没了。万导那部戏就能看出来,你演技非常不错,我喜欢演技好、用心演戏的人,在这个圈子里,你就该是最闪耀的那颗珍珠,最烦看见坑坑洼洼的破石子来碰瓷。”
“会用什么钳子镊子剥皮也行,以后上综艺节目做宣传的时候,能拿出来震惊一下观众。”弹了弹细细的烟身,温雅歌扬扬精致的眉:“来了这个名利圈,那就别走了,你就像海滩上砂砾中的珍珠,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,不该被埋没了。”
盛绍延手指快速点按,操作着将一支股票卖出,望着身着白色土布衣袍的沈西辞,目光随着瓷白耳垂下那抹晶蓝晃了晃。
这个叫温雅歌的,虽然之前跟他说话时总是没有重点,但,还算有个优点——
眼光很不错。
第11章
天色还没黑下来,剧组就收工了,天气预报说晚上山里会下局部大雨,雨后山路不好走,副导演生怕出事,几乎是轰着把人全都赶上了车。
沈西辞坐在摩托车后座,从盛绍延衣服的帽子里挑了一片树叶,衔在唇间,抓紧时间吹几声。
一个气息没把控住,吹出来的声音太尖细,把路边枝上的鸟都惊飞了,沈西辞愣了一秒,看着小鸟飞走的残影,张张嘴:“啊,对不起!”
盛绍延现在已经能听着噪音面不改色了,看见前面路上有坑洼,他提醒:“沈西辞,扶好。”
“哦,”背后传来含糊的回答,噪音停下,接着,一双手放在了他的肩上。
森林里弥漫着一股湿润的泥土气味,混着松脂和桉叶淡淡的木质调,盛绍延握着把手,身后的人凑上来:“阿绍,好像就在这段路附近,我看到过鸡血藤,阿婆前两天说她风湿犯了,想买点鸡血藤来煲汤,常来卖山货那个人最近又没出来摆摊,都买不到。”
说话时的气流拂在耳朵上,让盛绍延觉得很痒,他拉回被分散的注意力去听沈西辞说话,什么鸡血藤?盛绍延对这个名字完全陌生:“具体长什么样?”
“灰褐色,长条,很长的树藤,我记得是在一个斜坡——停车停车!我看见了!”摩托车猛地刹了车,因为惯性,后座的人整个都贴到了盛绍延背上。
一触即分。
“表面有纵裂纹,五片叶子,正面深绿,背面灰绿,叶子数量是奇数,羽状。”沈西辞站在斜坡边上,见自己每说一句,盛绍延就点一下头,惊讶道,“你竟然认识鸡血藤?”
不应该啊,盛绍延什么时候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了?
盛绍延别开视线,盯着面前一丛长得都差不多的植物:“我不认识。”
沈西辞:“那你点头干什么?”
盛绍延理所当然道:“我觉得你说的挺对的,所以就点头表示赞同。”
行吧,完全靠不住。
从包里拿出家里削水果的刀,沈西辞把左手伸给盛绍延:“我下去看看,你拉一下我。”
垂眼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手,盛绍延顿了两秒,伸手握住了。
脚踩进腐叶层里,沈西辞整个人往前倾,伸直手,找到粗细差不多的位置,拿着刀朝灰褐色的粗藤重重砍了下去。 没过多久,棕红色的汁液在断口处流了出来。
“确实是鸡血藤!”
“嗯”了一声作为回应,盛绍延目光落在沈西辞的手腕上,很细的手腕,在树林逐渐暗淡的光线中,显出一抹莹白的光泽,有种白玉雕琢的脆弱感,细腻的轮廓线条往下,消失在自己的指掌之中。
触手温凉,像握着一块玉。